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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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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5 15:5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通知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开始了


补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

申请范围
1. 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导致财产严重损失,学生无法获得经济来源;
2. 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
3. 父母突然亡故或者患重大疾病,导致学生学习生活费用无法保障;
4. 其他突发特殊情况导致的学生学习生活无法顺利进行。

注意


申请必须满足临时性突发性且需要提交证明文件
例如:医院证明、诊断书、死亡证明等

申请时间
11月29日—12月1日

补助方式及标准
采取一次性补助的方式,补助金额1000-3000元,特殊情况上报学校审批。

受理发放程序
1、 本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认定申请表》(学校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受助学生建行卡复印件;
2、 各学院对其申请表进行审核,认定,学院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学院将《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认定申请表》交学生工作处资助与贷款管理科(学生事务中心205室);
4、资助与贷款管理科审核汇总后上报审批;
5、按审批后名单发放补助。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不予补助
1. 学习不刻苦,旷课现象严重,学年内有3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2. 由于本人责任造成被盗、被骗等产生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者;
3. 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或抽烟、酗酒、铺张浪费者;
4. 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5. 个人经济困难而又不愿参加勤工助学、义工活动者。


具体情况请到学生事务中心(小白楼)205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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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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