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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15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9]61号)和《内蒙古财经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辅导员(第二阶段)实施方案》规定,内蒙古财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工作(第二阶段)已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经学校研究决定,第二批共7人进入拟聘用人员范围,现对第二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15日。
三、有关要求
(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了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内蒙古财经大学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受理电话:0471-5300171
附件:内蒙古财经大学2020年辅导员招聘工作(第二阶段)拟录用人员名单
内蒙古财经大学
人事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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